原标题:海口公安交警曝光一批酒后和醉酒驾驶电动车违法行为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2月7日消息(记者 王燕珍)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,营造文明和谐、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,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、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。2月7日,海口公安交警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,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,安全出行。
据介绍,根据《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,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,处以罚款40元处罚;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条之规定,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,处以罚款50元处罚。
车牌号:海口042797
姓名:陈某成
身份证:4600041990****3819
违法路段:龙昆南路
酒精检测值:154mg/100ml
被查的电动车驾驶员陈某成。
车牌号:海口498569
姓名:柯某增
身份证:4202211972****6253
违法路段:海秀路侨中隧道口
酒精检测值:71mg/100ml
被查的电动车驾驶员柯某增。
车牌号:海口111642
姓名:孙某劝
身份证:4600211973****0612
违法路段:迎宾大道
酒精检测值:68mg/100ml
被查的电动车驾驶员孙某劝。
车牌号:海口091619
姓名:王某仕
身份证:4600271973****2316
违法路段:丘海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
酒精检测值:56mg/100ml
被查的电动车驾驶员王某仕。(王燕珍)